二二八連假不能忘記搶米事件
1946年4月18日 霧峰鄉民〈為籲請政府寬貸徵米糧以蘇民困〉呈文
三月十四日警備司令部蔡少將繼琨軍率軍隊三十餘名,並帶機關槍數
架,分乘卡車數臺,如臨大敵,包圍敝鄉〔霧峰〕農業會。拔刀擬槍,
滿口惡聲,強迫該會副會長林士英打開倉庫,竟將存米二千餘包搬運
一空,其舉動之蠻暴,令人莫辨其為官軍與土匪。
「土匪」一詞說明了當時國民政府蠻橫搶米之惡行。如林獻堂日記所言:
「臺中縣下要取四千噸」,造成臺中各鄉鎮農會存米被搜刮一空。結果民
無米可食,只能以樹薯籤粉代用食。
「中囯人搶台灣農民白米事件」當然不能忘記。日本軍人還無此不能忘記的殊榮呢。
(找不到日本軍人搶台灣農民白米的史料)